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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监察的对象与任务 在土地法律关系中,土地所有者依法享有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土地利用(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土地管理者依法享有对土地占有、利用的现象和行为进行组织管理。在土地利用和管理活动中,土地所有者、土地使用者和土地管理者都可能发生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因此土地监督检查对象是一切与土地发生法律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其中也包括与土地发生关系的各级政府。 土地监察的主要任务是发现和纠正一切违反国家土地行政管理要求的行为,防止和纠正执行活动中的偏差和失误,其内容包括二方面:其一,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通过对土地占有、使用的监督检查依法对侵犯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违法活动给予行政处罚,确保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不受侵犯;其二,维护国家土地管理秩序,即通过按照土地总体规划,对各类土地利用的管理秩序,用地、供地的管理秩序,土地市场流转的管理秩序和土地行政执法的管理秩序进行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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